道路机械化清扫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若干实际应用问题
机械化清扫是指由专用成型的道路机动清扫车或吸尘车代替人工进行吸扫,完成清扫作业,以达到洁净道路的目的的一种作业形式,简称“机扫”。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是指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的面积占城市道路实际清扫面积的比例。简称“机扫率”。
机械化清扫具有人工清扫不可替代的优势:首先是清扫车能扫能运,作业方便,清扫效率高,除尘效果好;其次是随着道路里程的不断增加、人流车流的增大,道路垃圾越来越多、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快,每天都用人力清扫、转移已很难完成,机械化养护已经成为一种必然。它对于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清扫工人的作业强度特别是保障清扫工人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乃至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有的城市根据日作业量测算,“一台机扫车,相当于20余名环卫工人的清扫工作量”。随着机械化清扫覆盖面越来越广,业内对于机械化清扫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一、机械化清扫车的适用范围决定机扫率无法真正达到100%
目前,国内的主流机械化清扫车车体尺寸与扫幅宽度比较一致,一般车体宽度约2.5米,扫幅宽度为2.0—3.5米之间(见表1),作业适应范围都以城区的主干道路为主。实际经验显示,要达到理想的清扫效果,清扫道路路面必须达到一定的平整度,同时路面横向的弧度不能过大。绝大多数的市区人行步道因为路面条件复杂,现阶段很难实现机械化清扫(保洁)。并且,城区内还有许多小街巷路受条件所限,普通机扫车无法实施作业。因为每个城市都存在一些不适宜机扫的道路,所以,要求整个城区全部道路都实现机械化清扫以实现严格意义上的“机扫率100%”这种表述是不科学也不现实的。
二、机扫车作业时速慢影响作业能力的发挥
机械化清扫车作业时速一般在3—25千米/小时(见表1),较市区普通道路的车辆正常通行速度要慢。而目前许多大中型城市的城市交通状况都不佳,大城市与特大城市更是不堪塞车之患,因此机械化清扫车作业时势必占用一排车行道,加剧了道路的拥堵,影响了道路顺畅。所以多数大中城市的机扫车都安排在凌晨或者晚间作业,以错开交通高峰期。
但是这种错时作业也带来其他的问题:如道路污染情况最严重的白天,必须由人工来保洁以保证路面的随时整洁。而机扫车晚间开始作业时,白天大量的道路污染物已被人工扫走,实际的作业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2008年,大连市做过道路清扫垃圾实际调查:市内四区的主干道路(全部是采用凌晨机械化清扫,白天人工保洁)每天产生的清扫垃圾中,人工清扫出的垃圾量是机扫车扫出的垃圾量的10倍。该数据表明:由于机扫车作业时速与城市道路交通状况之间的矛盾,导致机扫车的作业能力受到限制,相应大大增加了人工清扫的劳动强度。在此条件下,即使大量增加机扫车数量,大幅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也难以真正发挥减轻人工劳动强度和降低事故风险的作用。
三、干式机械化清扫车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国内的机械化清扫车产品的除尘方式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湿式除尘、干式除尘和洗扫车(边洗边扫)。作为北方城市,大连市最初选用的也是湿扫型的扫路车,但是由于其冬季结冰期无法作业,给正常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在后续大批量采购机扫车时,选择了干式除尘吸扫结合式。但是在实际使用中,该型车的除尘系统清灰操作有一定技术要求,如不掌握技术或者清理不及时,就会导致车辆作业时产生扬尘污染,不仅影响作业效果,而且使群众对机械化清扫产生误解。
四、机械化清扫作业经费不足困扰发展
大连市在2008年曾做过测算,机械化清扫的实际作业成本为:3.46元/㎡•年,实际核拨经费为;2.73元/㎡•年,经费缺口26.74%。笔者交流过的许多城市环卫部门普遍反映机械化清扫作业经费不足,还有的城市存在着为了“创建卫生城市”购买了扫路车,而事实上只用来迎接检查,正常作业仍然依靠人工的情况。这说明经费不足已经成为困扰机扫在城市中发展的重要瓶颈。
五、现有机械化清扫率的定义概念模糊是业内共识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的通用公式是:
但是,上述公式在实际计算当中一直存在争议:分子“实际机械清扫面积”应按照扫刷实际宽度确定的实际作业面积?还是机扫道路的车行道总面积?或者选择机扫道路的总面积?在分母的选择上,到底应采用“车行道清扫总面积”还是“全部道路清扫总面积”?同时“全部清扫面积”中是否包括市区道路中不具备机扫条件的道路?或者是指可机扫道路的总面积?这些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以大连市为例,采用不同的公式,机扫率数值相差悬殊:
机械化清扫率公式本身的概念模糊,导致许多城市不约而同采用“可机扫道路的机扫率达到**%”的表述方式来说明机械化清扫的发展目标。
鉴于上述问题,笔者得出以下结论:
1.机械化清扫率不是越高越好。由于各城市情况不同,所以机械化清扫的发展必须与本市的道路基础设施情况和经济实力相结合,不能一概而论。
2.机械化清扫不能完全替代人工作业。每个城市都应测算出一个适应本市特点的机扫与人工清扫的最佳比例,以实现在作业效率、劳动强度、清扫(保洁)效果及经济效益各方面的最优配置。
3.建议北方城市在购置道路清扫车时,避免选择单一车型,宜根据本市特点按比例配置干式与湿式清扫车,冬季结冰期使用干式扫路车,其他季节使用湿式扫路车,以保证最佳作业效果(上述配置优于单纯使用所谓“干湿”两用型机扫车的作业效果)。
4.机扫车的生产厂家应当努力提高机扫车辆的作业时速,以克服因影响交通白天不能正常作业的弊病;同时研制适应北方环境的,既可在春夏秋季使用湿式除尘作业,又可在冬季结冰期使用干式除尘的“两用扫路车”,解决北方城市因气候原因导致的作业难题。
5.建议无论在何种检查评比过程中,将机械化清扫率作为硬性标准之前,首先明确机扫率算公式的定义,以保证检查评比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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