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更好地为科研服务,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1、落实仪器设备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维修等工作。
2、管理人员编写简单明了的仪器操作说明,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以利操作者使用。
3、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机时间。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4、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强行上机者,将视为违章作业并予以罚款。
5、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6、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凡随机带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标书、合同、零部件等,必须统一登记,分机立出档案,集中存放实验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7、管理人员建立事故、保养、检修记录等,对发生的事故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原因、过程、事故人及处理意见等,并及时归档。
8、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为仪器维修保养筹措经费。
9、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罚款等处分。
10、维护公共卫生、保持清洁,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二、常见实验仪器的基本使用方法
1、药品的取用
“三不准”①不准用手接触药品②不准用口尝药品的味道③不准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气味。
注意:已经取出或用剩后的药品不能再倒回原试剂瓶,应交回实验室,不能随意丢弃,不要带出实验室,要放回指定容器中。
(1)固体药品的取用
取用块状固体用镊子(具体操作:先把容器横放,把药品放入容器口,再把容器慢慢的竖立起来);取用粉末状或小颗粒状的药品时要用药匙或纸槽(具体操作:先将试管横放,把盛药品的药匙或纸槽小心地送入试管底部,再使试管直立)
(2)液体药品的取用
取用很少量时可用胶头滴管,取用较多量时可直接从试剂瓶中倾倒(注意:把瓶塞倒放在桌上,标签向着手心,防止试剂污染或腐蚀标签,斜持试管,使瓶口紧挨着试管口)
2、物质的加热:给液体加热可使用试管、烧瓶、烧杯、蒸发皿。给固体加热可使用干燥的试管、蒸发皿、坩埚。
(1)给试管中的液体加热:试管一般与桌面成45°角,先预热后集中试管底部加热,加热时切不可对着任何人。
(2)给试管里的固体加热:试管口应略向下(防止产生的水倒流到试管底,使试管破裂)先预热后集中药品加热。
注意点:被加热的仪器外壁不能有水,加热前擦干,以免容器炸裂;加热时玻璃仪器的底部不能触及酒精灯的灯心,以免容器破裂。烧的很热的容器不能立即用冷水冲洗,也不能立即放在桌面上,应放在石棉网上。
3、过滤:是分离不溶性固体与液体的一种方法(即一种溶,一种不溶,一定用过滤方法)如粗盐提纯、氯化钾和二氧化锰的分离。操作要点:“一贴”、“二低”、“三靠”。
“一贴”:指用水润湿后的滤纸应紧贴漏斗壁;
“二纸”:指①滤纸边缘稍低于漏斗边缘②滤液液面稍低于滤纸边缘;
“三靠”:指①烧杯紧靠玻璃棒②玻璃棒紧靠三层滤纸边③漏斗末端紧靠烧杯内壁
4、仪器的装配:装配时,一般按从低到高,从左到右的顺序进行。
5、检查装置的气密性先将导管浸入水中,后用手掌紧物捂器壁(现象:管口有气泡冒出,当手离开后导管内形成一段水柱。
6、玻璃仪器的洗涤:如仪器内附有不溶性的碱、碳酸盐、碱性氧化物等,可加稀盐酸洗涤,再用水冲洗。如仪器内附有油脂等可用热的纯碱溶液洗涤,也可用洗衣粉或去污粉刷洗。清洗干净的标准是:仪器内壁上的水即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而均匀地附着一层水膜时,就表明已洗涤干净了。
7、常用的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
(1)使用酒精灯时,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烧,应立即用湿抹布。
(2)酸液不慎洒在桌上或皮肤上应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3)碱溶液不慎洒在桌上应用醋酸冲洗,不慎洒在皮肤上应用硼酸溶液冲洗。
(4)若浓硫酸不慎洒在皮肤上千万不能先用大量水冲洗。
8、气体的制取、收集
(1)常用气体的发生装置
①固体之间反应且需要加热,用制O2装置(NH3、CH4);一定要用酒精灯。
②常用气体的收集方法
A:排水法:适用于难或不溶于水且与水不反应的气体,导管稍稍伸进瓶内,(CO、N2、NO只能用排水法)
B:向上排空气法:适用于密度比空气大且不与空气发生反应的气体(CO2、HCl只能用向上排空气法)
C:向下排空气法:适用于密度比空气小且不与空气发生反应的气体
D:排气法:导管应伸入瓶底
(2)气体的验满
O2的验满:用带余烬的木条放在瓶口。
CO2的验满:用燃着的木条放在瓶口。证明CO2的方法是用澄清石灰水。
9、注意事项
(1)试管夹应夹在的中上部,铁夹应夹在离试管口的1/4处。
(2)加热时试管内的液体不得超过试管容积的1/3,反应时试管内的液体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2。
(3)使用烧瓶或锥形瓶时容积不得超过其容积的1/2,蒸发溶液时溶液的量不应超过蒸发皿容积的2/3;酒精灯内的酒精不得超过其容积的2/3,也不得少于其容积的1/4。
(4)在洗涤试管时试管内的水为试管的1/2(半试管水);在洗气瓶内的液体为瓶的1/2;如果没有说明用量时应取少量,液体取用1——2毫升,固体只要盖满试管的底部;加热试管内液体时,试管一般与桌面成45°角,加热试管内的固体时,试管口略向下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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